为适应建筑业新形势,更好执行国家财税【2016】36号文,提高项目财务管理水平,根据公司统一要求。近期,项目巡查小组联合财务部、成本核算部,分别对5月1日后中标项目部集中宣贯“营改增”。主要内容有:1、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及提交公司的时间节点;2、讲解实施过程中四流合一问题,供应商选择、合同签订、资金流、票据信息准确和完整性、收料单据整理等逐一给与详解;3、与项目部会计进行了深入交流,并解答相关疑问;4、形成公司对项目部财务交底记录。
本次宣贯对提高项目财务管理水平,规范项目财务有极大促进作用。